
各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市学校体育、美育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教学,促进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发展,合理调整体艺特色学校布局,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体育、艺术教育特色高中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进行重新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体育特色高中、艺术特色高中,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
二、申报基本条件
1.凝炼和完善特色办学理念,培养和形成特色办学精神。有体育、艺术教育分管领导和管理机构,工作职责明确。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运作有序,资料、档案齐备,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学校有体育、艺术教育发展规划,有创建体育、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的工作目标和计划。
2.校园环境创设体现体育艺术特色。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校园、校舍及场地设施设备能满足体育艺术类课程教学、课外体育艺术训练活动的需要。体育艺术教育的专用活动室、教学和活动器材及相关图书、音像资料均达到一级Ⅰ类配备标准,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使用效果好。
3.除按国家规定配齐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外,具有符合特色高中办学方向所需的专业师资。教师学历达标率、中高级职称比例以及学科结构等均达到较高水准。
4.扎实推进高效课堂建设工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开设符合体育、艺术特色的专业课程,执行符合学校特色发展的课程计划。
5.体育、艺术教育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保证体育、艺术教育特色项目训练和竞赛等活动经费。
6.学校体育、艺术工作特色明显。校级代表队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和艺术展演活动,特色项目在各级比赛(展演)中成绩突出。在区域内具有一定认可度和示范辐射作用。
三、认定与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校可向区教育局申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向市教育局申报。原则上中心城区按照不超过本区普通高中总数二分之一的比例向市教育局申报,新城区每区申报1所。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评估细则进行评估。
2.连续2年(2020年和2021年)未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体艺特色高中和未招收后备人才的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取消申报资格。
3.评估采取学校自我评估和专家组评估相结合的方法,以查看有关资料、专家座谈等形式为主。
4.体育、艺术教育特色高中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由市教育局命名并发文公布,时间为3年。原则上中心城区认定体育、艺术特色高中不超过2所,新城区不超过1所。未命名为体艺特色高中的学校,视其上一轮特色高中的办学成效,给予部分学校3年过渡期,过渡期间允许以体育艺术特色班形式招收少量体育艺术特长生。过渡期满如特长生招生效果良好的,允许申报下一轮体艺特色高中认定,效果不佳的取消特色班招生资格。
5.命名为体育艺术教育特色高中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的高中,市教育局将在招生计划、专家指导和经费保障上给予一定政策倾斜。
6.已命名的体育艺术教育特色高中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满3年后需要重新申报,凡经考核合格的重新发文公布,不合格的视具体情况整改或取消市级体育、艺术特色高中和培养体育后人才试点学校称号。
四、申报时间与办法
1.凡需申报体育、艺术特色高中和培养体育后人才试点学校的,须填写申报表,经区教育局同意,于2021年12月24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2.对现布局的体育、艺术特色高中和培养体育后人才试点学校也须重新申报进行认定。
武汉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7日
武汉市体育特色高中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评估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内 容 | 分值 | 自评结果 | 评估结果 |
基 本 条 件 | 组织领导 | 学校建立由主管校长牵头、相关人员参加的领导管理机构,建立了特长生管理相关规章制度(4分)将体育特色学校工作列入学校教育发展规划、议事日程和学校年终考核内容。(2分)面向全体学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特色项目活动,形成学校特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分) | 8 | ||
招生政策 | 坚持开展年度特长生招生工作,力争不少于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8分)特长生选招必须严格按照市招办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对运动水平较高、确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可适当放宽。(4分) | 12 | |||
师资配备 | 按国家规定配齐体育教师,开足开齐体育课。(4分)体育专项特色项目教师(教练)不少于2名。(2分)对专项体育教师(教练)在进修、学习、工作量计算和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同等对待和倾斜。(2分) | 8 | |||
场地器材设施 | 体育器材必须符合国家体育器材配备标准。(2分)根据开展的特色项目配有能够满足教学、专项训练和比赛要求的场馆器材设施及科研设备。(2分)每学年均有消耗性训练器材购置计划。(2分) | 6 | |||
经费保障 | 学校体育经费必须按国家规定列支,其比例不低于已定的年度教育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2%。(2分)学校要保证开展体育特色项目所必需的训、竞赛等专项经费。(2分)对教练员实行训练补贴。(1分)保证每年有一次参加比赛或活动的经费,并对有成绩的教练和学生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1分) | 6 | |||
工 作 要 求 | 训练 | 每学期制定专项特色项目训练计划。(3分) 保证特色项目每周训练4次以上,每次训练不少于90分钟。(9分)利用寒、暑假组织特长生集训。(3分) | 15 | ||
竞赛 | 有计划地开展体育竞赛活动。学校每年度举办1次以上的校内运动会。(7分)校代表队积极参加上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8分) | 15 | |||
特长生管理 | 学校对特长生统一进行学籍管理,建立体育特长生学籍管理档案。(5分)有针对性地对运动员进行文化补习,确保体育特长生的文化课学习。(5分) | 10 | |||
工 作 成 效 | 培养与输送 | 学校必须注重本专项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保证每年向高等院校、省优秀运动队等输送体育后备人才。 | 10 | ||
运动成绩 | 校代表队在市级体育项目比赛中成绩名列前茅。不断提高特长生的运动技术水平,每年要培养出5名以上等级运动员。 | 5 | |||
获奖情况 | 学校和个人在开展体育活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受到过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 5 | |||
评估意见 | 100 |
说明:如发生以下情况,将实行一票否决:
1.学校不能按课程计划正常开设体育课程;2.学校连续两年不招收体育特长生;3.学校连续两年不参加市、区级以上体育竞赛活动;4.学校代表队运动员在体育竞赛活动中出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5.学校代表队运动员被发现使用违禁药品。
武汉市艺术特色高中评估标准
一级指标 | 内 容 | 分值 | 自评结果 | 评估结果 |
规 划 管 理 10 分 | 1.学校对艺术教育的功能、地位以及重要性有正确、全面的认识,能贯彻艺术教育的法规政策。 | 3 | ||
2.有创建艺术特色学校的规划、实施方案、计划和工作总结,有完善的工作规章制度。 | 3 | |||
3.学校艺术教育领导机构网络健全,有校领导分管艺术教育工作,成立专门的音乐、美术或艺术教研组定期开展艺术教研活动,每年召开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 | 4 | |||
物 质 保 障 15 分 | 4.按要求配备艺术专用教室、活动室、教学和活动器材及相关的图书、音像资料。 | 5 | ||
5.有满足特色项目活动开展需要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 4 | |||
6.学校能根据特色项目的设置,保证必要的艺术教育活动经费。 | 3 | |||
7.校园文化建设及学校环境氛围突出学校特色项目建设内容。 | 3 | |||
课 程 开 设 15 分 | 8.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校各年级开齐开足艺术课程。 | 5 | ||
9.积极开发艺术特色项目校本课程,围绕特色建设的内容,开展教学活动。 | 5 | |||
10.为艺术特长生开设专门的艺术班或提供艺术专业培训课程。 | 5 | |||
活 动 开 展 20 分 | 11.广泛开展课外艺术教育活动,建立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学生参加艺术教育特色项目活动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70%以上。 | 10 | ||
12.校园艺术活动经常化,定期开展特色项目活动,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校性的特色项目为主比赛或展演,并逐步形成艺术活动的序列制度(如艺术节、艺术月等)。 | 5 | |||
13.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展演活动或比赛。 | 5 | |||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20 分 | 14.有一支符合本校特色教育需要的艺术教师和校外辅导员队伍,艺术教育专职教师的数量、学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师资队伍稳定。 | 10 | ||
15.学校有计划地安排艺术教师参加专业学习、培训,能定期进行艺术学科校本教研活动。 | 5 | |||
16.艺术教师能开设区、市级有一定研究价值的研讨课或示范课,评价良好。 | 5 | |||
特 色 项 目 成 效 20 分 | 17.教师在学校特色项目建设方面的教育经验或论文在市级以上有关报刊杂志发表或得奖。 | 5 | ||
18.学校的特色项目在本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能积极组团(队)参加市级以上比赛活动,获得一定成绩。 | 5 | |||
19. 80%的学生能基本掌握一门艺术项目。 | 5 | |||
20. 学校艺术生高考艺术院校录取率达80%以上。 | 5 | |||
评 估 意 见 | 100 |
说明:如发生以下情况,将实行一票否决:
1.学校不能按课程计划正常开设艺术课程;2. 学校连续两年不招收艺术特长生;3. 学校连续两年不参加市、区各类艺术展演活动。
武汉市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申报表
学校: (盖章)
申报项目 | ||||||||||
学校地址 | 邮 编 | |||||||||
校 长 | 分管校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特色项目科研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竞赛活动获奖情况(2019—2021年) | 时 间 | 名称 | 主办单位 | 获奖情况 | ||||||
学校体育艺术特色项目 创建经验 及做法 (请另附页,详细表述) | ||||||||||
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