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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调查的通知

2020-09-17 17:31
来源:武汉市教育局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不断提升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水平,紧紧扭住随班就读这个特殊教育实施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融合教育,扩大特殊教育规模,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力争在工作机制、支持保障条件、任课及指导教师等方面有更大的突破决定开展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国令第674号)。

2.《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04号)。

3.《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鄂教幼高〔20191号)、《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的通知》(鄂教幼高〔20192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的通知》(鄂教幼高〔20193号)。

二、调查内容

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落实一人一案的基本做法和成功经验,面临主要的困难及原因分析,下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三、调查安排

各区、校进行自查与市级调查组实地调查相结合,通过问卷调查、查阅数据材料、座谈访谈的方式进行专题调查。

1.开展区级调查。各区教育局对照本次调查提纲,开展自查摸底,全面准确掌握本区残疾人教育情况,特别是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开展情况。各区于1015前将调查报告报市教科院。

2.开展市级调查。市教育局、市教科院成立专家组,到相关区、校实地调查。市级调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总督察:夏春胤

 长:朱  俊(市教育局基教处)

朱长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副组长:张伟涛(市教育局基教处)

周斌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员:各区基(中、小)教科长、特教学校校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调查是为摸清情况,指导残疾人教育,保证残疾儿童和少年受教育权利的重要工作。各区、校要充分认识此次调查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此次调查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

(二)坚持实事求是。各区、校要将自查与市级调查工作相结合。要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摸清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特别是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实际情况。调查要覆盖所有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校。

(三)不断总结提高。要将此次调查作为推进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重要抓手,认真检查梳理总结经验与不足。好的经验做法要坚持和发展;存在的不足要采取措施积极改正。坚决纠正残疾人教育政策落实不到位、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促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

人:市教科院教科所    周斌英  

联系电话:13886167477

电子邮箱:775116142@qq.com    

 

 

                                         武汉市教育局

                             20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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