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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武汉市2025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5-10-22 12:00
来源:武汉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职称工作安排,为做好我市2025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经报市人社局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申报对象为我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及地方教研、电化教育、教师发展、校外教育等机构中,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基础教育和教学研究工作,取得湖北省近3年(2023、2024、2025年)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笔试)合格成绩,符合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也可申报,申报时还应提供审批手续。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组建部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鄂职改字〔2021〕1号)要求,原在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省直)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经单位推荐、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单位所在区教育和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申报。其中,中央在汉单位(含部属高校附属学校)须到省职改办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后,方可在我市参加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在执行《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5号)等文件基础上,结合本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确定2025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评审条件(附件1)。其中,任职时间和聘任时间按实足年限计算,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可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24号)要求申报认定,须填写《湖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报市人社局审核。认定通过人员占评审通过数。

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应填报《破格申报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A4纸张正反打印),经用人单位推荐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单位主管部门、区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经武汉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审定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个人申请。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和评审条件,按规定手填评审表,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负责,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网上报名,网报信息须与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一致。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单位审核推荐。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学历、工作经历、教学课时量、业绩材料等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对照原件核查纸质申报材料,重点核查评审表所填信息和业绩是否有完整、准确、充分、清晰的纸质佐证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审核把关,确认推荐对象符合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无禁止性申报评审职称的情形,将其评审表封面和第1至5页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等各类学校申报人员还须同时公示近5年周课表、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教学课时量统计表(附件6)、班主任任职情况表(附件5)。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负责人在评审表单位意见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凡用人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未按程序推荐公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推荐资格,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

(三)区级审核推荐。区教育部门会同人社职改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审核单位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参评资格及申报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将申报材料报市高评办审核。

(四)受理材料。高评办负责受理2025年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申报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对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盖章的申报材料,一律退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合格后方可受理。

四、申报方式、内容与要求

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纸质材料申报

各单位、各区逐级按要求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评审表及相关材料盖章。经高评办同意受理材料的,对评审材料进行编号,集中报至高评办,受理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报送地址:江岸区工农兵路125号1815室。

纸质材料内容及要求具体见附件7。

(二)网上申报

1.申报流程

(1)申报人有关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上传有关业绩材料和附件材料(须上传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评审表),推送至单位审核。网报时间:2025年11月3日~8日,登录网址:https://hbzcgl.hb12333.com/zcsb。

(2)用人单位于2025年11月10日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网址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login.html,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材料推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3)各区于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对推荐对象的审核,将网报信息推送到高评办。

2.有关要求

(1)网报时,基本信息页面中“现工作岗位”栏,在编人员须填写专技等级岗位,双肩挑人员填写管理等级兼专技等级岗位,非编人员按职称名称填写,“行政职务”栏必填(如无党政职务填“无”,不得为空)。任职资格信息页面中“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栏填写任教学段学科,学段填高中、初中、小学或幼儿园,应与职称水平能力测试的学段一致;学科按专业目录(附件4)中的学科据实填写。教育经历、工作业绩、业绩成果页面填报完成后,附件页面上传签字盖章扫描的评审表等材料,各类学校申报人员还须上传签字盖章扫描的班主任工作年限情况表与近5年周课表、任现职以来教学课时量统计表(学校以外教育机构人员上传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量证明)。

(2)网上申报录入信息及上传附件必须准确真实,并与提交的评审表及其它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3)申报人及各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审核,逾期将无法操作。

五、评审结果查询

评审结果通过武汉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查询。

六、评审缴费

高评办核验通过申报材料后,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完成评审缴费,缴费操作办法见附件9。按有关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申报人员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

七、工作机构

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由高评办负责。办公室设在武汉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地址:江岸区工农兵路125号,联系电话:65608487。


附件:

1.2025年武汉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2.湖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认定)申报表

3.破格申报人员资格审查表

4.武汉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专业目录

5.班主任工作年限情况表

6.任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各学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7.正高级教师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与要求

8.评审材料袋封面

9.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缴费流程


武汉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

申报武汉市2025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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