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手机版
简体版|繁体版
登录注册

关于武汉市2021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笔试)工作的通知

2021-04-23 09:13
来源:武汉市教育局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和省人事考试院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笔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测试对象和条件

(一)测试对象:我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及地方教研、电化教育、教师发展、校外教育等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中小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拟参加2021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笔试)。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的除外)不得申报测试。

    已取得20192020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笔试)合格成绩的人员,2021年可继续使用该合格成绩,其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按自愿原则再次报名参加测试。

    (二)报名条件:2021年我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的报名条件,2021年武汉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人选条件执行(附后)。聘任正高级教师岗位,按照聘任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数量控制各区(主管部门)对纳入本次测试报名范围的在职在编人员,原则上以聘任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人数的10%为优选推荐限额。各区(主管部门)推荐时,应统筹考虑推荐人选结构,兼顾各学段、学科、学校(单位)的分布。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师按照属地纳入所在区推荐范围。各区可参考本区在职在编人员推荐标准进行考核推荐,不另作限额要求。

(四)结果和效用: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合格成绩有效期3年(含当年),其分值在量化评审中运用。

二、测试科目和时间

2021年度我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笔试,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市中小学教师高评办负责考务实施。

(一)测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理论知识,分析与解决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试卷分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层级,每个层级不再区分具体专业。

(二)测试时间:笔试时间为515(周六)上午9:0011:00

三、申报要求

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单位所属市、区教育局按报名条件、数量控制要求,商区(同级)人社职改部门确定推荐报名人选,将申报名册盖章,56日前报市中小学教师高评办,逾期未报视同放弃申报

市中小学教师高评办审核后,通知测试人员按市人事考试院相关流程进行缴费费用标准100元/人),并发放准考证。

    四、其他事项

2021年度本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评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聘任正高级教师岗位,按照聘任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1年武汉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人选条件

武汉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办公室
20214月22


附件:

2021年武汉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人选条件

一、范围对象

我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及地方教研、电化教育、教师发展、校外教育等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中小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也可申报,申报时还应提供审批手续。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

(二)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行为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近5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3年内须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五)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测试专业、级别与申报专业、级别、从事专业一致。

(六)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还应每年参加实践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其中参加外县(区、市)实践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

)身心健康,能够完成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聘任到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以上,并且聘任专技五级岗位

四、能力业绩条件

(一)教学工作业绩

1.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教师

1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60课时。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00课时;少先队辅导员、兼职团干部、兼任学校中层干部的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课时;校级领导、班主任、专职团干部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课时。

2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8年以上。担任少先队辅导员、共青团干部或学校其他中层以上干部的经历可视作同等经历。

3任现职以来教学综合评价优秀率均须达到85%以上。

2.其他人员

1专职教研员任现职以来须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3项;每年研课、评课不少于80节,执教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6次。

2其他机构人员须达到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岗位工作量及其他要求。

(二)教育教学能力

1.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教育教学业绩显著。

2.能有效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反思和数字课程资源开发能力。

4.市级及以上专家称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管优秀专家),或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津贴,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之一;农村教师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之一。

(三)科研能力

需具备以下条件中至少3项:

1.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不少于1次;或承担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学科专业学术团体组织的示范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学科专业学术团体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不少于1次。

2.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知名期刊发表与任教学科或从事工作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且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增刊以及学术会议交流材料)。

3.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与他人合著1部(本人承担内容应占合著一半以上)。

4.受聘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审定且公开出版的地方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等编写工作。

5.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在论文比赛、授课等活动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不少于2次,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不少于3次。

6.辅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演艺、作品展等活动获得一等奖不少于3人次。

五、破格条件

聘任专技六级岗位1年聘任高级教师职务5年,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教育教学成果显著,且具备武教师〔2020〕1号文件规定的越级晋升条件,经由2名以上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推荐、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可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除达到相应能力业绩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至少1项: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或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全国性综合表彰奖励、荣誉称号。

2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序前三)。

3获得国家教育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或省级教育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序前三)。

4主持或参与编写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经国家教材委员会审核,并在全国范围推广使用。

5艺术、体育学科教师本人在国家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或指导的学生在国家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得一等奖3次以上。从事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的,本人或者指导的学生受到全国少工委、共青团中央表彰3次以上。

六、限制申报情况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已经取得任职资格经查实在申报评审期间有下列问题的,依纪依规撤销其任职资格:

(一)工作严重失职,在重大责任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学历资历、工作经历、业绩材料、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计算时间以受处分处理时间和本专业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起止时间。处分结果应与年度考核相衔接。

(四)经单位学术委员会或评委会认定为学术造假的,一票否决。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