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深度融合,推动智能时代的教育理念更新、模式变革、生态重构,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开展“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主题月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
三、活动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全体教师
四、活动内容
1.举行一场专题报告。以“智慧教育”为主题,邀请国内外教育信息化专家作现场专题报告,利用教育云平台、新媒体推送。
2.举办一次论坛活动。围绕“智慧学习环境的构建与应用”、“大数据支持下的教学方式创新”、 “教师信息素养提升”等内容,线上线下结合,举办主题论坛活动。
3.上好一节主题优课。全市普通中小学校所有教师,人人上一节“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课(2020年智慧教室项目建设学校应在智慧教室上课)。可结合教育云平台“三优”(课例、空间、资源)评比和“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来组织进行,参与率达100%。
4.选树一批智慧课堂教学模式。在“上好一节主题优课”基础上,以区、校为单位,选树一批智慧课堂教学模式,市教科院组织选树全市“十佳”智慧课堂教学模式。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题月活动”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基础教育处统筹协调,市教科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区、校要迅速行动,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工作部门和任务分工,基础教育、教师、教科研、电教等部门要相互支持配合,制定好活动实施方案并于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要将“主题月活动”纳入本年度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重点工作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2.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各区、校要将“主题月活动”与学校常规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将全市统一组织的“四个一活动”与本区、本校自主开展的活动结合起来,相互呼应,形成合力。教科研部门要加强对本次“主题月活动”指导与服务,完善智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市教科院高质量组织智慧课堂教学模式选树活动。
3.构建机制,确保实效。全市建立活动周报制度、激励表彰制度。自4月第二周起,各区每周五向市教育局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市教育局将适时予以通报。对“主题月活动”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推进有序、成效显著的区教育局、学校及个人,市教育局将进行表彰激励。
4.全面总结,推送典型。“主题月活动”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对主题月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5月11日前,各区、校将活动情况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筛选后将在市教育局政务网和武汉教育云平台推送(推送情况将作为表彰激励的重要参考)。
各区工作进展情况及总结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局直属普通中小学校按属地管理报相关区教育局)。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彭晓厚、帅建英,联系电话:85482721, 邮箱:66162203@qq.com。
武汉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