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和《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市职业教育实际,现就加强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教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提升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质量。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3+2”、技能高考等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确保拟升学继续深造类专门人才培养质量。中高职一体化教学工作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着力“一套体系、两项重点、三个强化、四个到位”,即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系统构建中高职一体化课程体系;重点整体设计人才培养方案,重点推进人才培养方案的规范实施;加强人才培养系统化、教学运行协同化、质量监控多元化;在工作中主动衔接、规范管理、创新驱动、全程监测到位。切实推进中高职有机衔接等改革创新举措落地见效,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走深走实,推进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制定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是“3+2”和技能高考班的基本教学文件。中高职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在中等职业学校阶段须符合教育部中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规范,坚持育人为本,德技并修;坚持标准引领,特色发展;坚持多方参与,产教融合;坚持科学规范,开放共享。“3+2”中职段每学年教学时间不少于40周,周学时一般为28,3年总学时数约为3000~3300。倡导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一般18学时为1学分,3年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70学分;公共基础课程总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最高应控制在总学时的1/2左右;选修课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10%。中等职业学校坚持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定位,规范实施人才培养方案,谨防走“应试教育”和“升学教育”偏路。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应实施分班教学,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年度和学期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确需调整的,应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提出修订方案,严格按程序备案后执行。
三、确保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的落实到位。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会同合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共同研究制定(或认定)各专业课程教学标准或教学大纲。公共基础课程有国家规划教材的须用国家规划教材。专业课程应选用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的优质公开出版教材,必要时也可选用优秀校本教材。学校制定的相关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动态调整实现动态优化,落实人才培养目标,保证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格。
四、实施“3+2”改革试点的中等职业学校要全面落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运行管理制度及规程。 “3+2”转段考试结束后,须根据既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支持创新开展教学实习、生产实习、专业教学等实践活动。实习或实践的内容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与专业紧密结合。“3+2”转段考试后至学期未,不得放假,不得安排学生进企业开展顶岗实习。
五、开办技能高考班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得仅开设技能高考考试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须严格执行国家教学大纲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文件,学时数须达到国家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基本要求。
六、掀起“课堂革命”有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中等职业学校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教学诊改的“目标链”和“标准链”,规范课堂教学标准,优化课堂教学流程,提升课堂教学效能。与对口高职院校共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库,开展教学交流和研讨,推进信息化教学技术在课堂中的应用与创新。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推行项目式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等教学模式,突出“做中学,做中教”,挖掘、释放学生的潜能,努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创新精神,引领学生全面发展。
七、建立健全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和监测机制。加强学生素质教育,推进普通话、书写、计算机应用、体育与健康等水平测试,强化过程评价,不断优化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评价体系,服务学生终身发展。创新做好公共基础课程统考和分专业大类(群)技能统考工作,建立试题和考题库,逐步实现机考。建设学生学业预警机制,推进成绩的动态管理,规范常规考试及补考工作,对文化基础、专业技能和素质教育等综合考核总分不合格学生,须按要求取消其“3+2”转段升学资格。
八、强化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工作。组建武汉市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名单附后),负责审核、报送全市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专业的招生计划和申报材料;督促、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的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确保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范制定和有效执行;调研、解决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教学工作的共性问题,为全市中高职衔接教育改革提出政策建议;建立、完善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教学网络服务平台,强化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教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工作,确保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武汉市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名单
武汉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5日
附件
武汉市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
查 筠 市第一商业学校校长
副主任委员:
黄正轴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研究室主任
席 波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处处长
徐 杰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夏 栋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蒋保涛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黄喜国 黄陂区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常务副主任:
艾翠林 市第一商业学校党委书记
委 员:
王 丹 武汉现代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武汉指南副总编
熊秀芳 武汉技师学院教务处处长
徐 俊 市财政学校副校长
张 晴 市财贸学校副校长
杨小明 市二轻工业学校副校长
丁洁梅 市供销商业学校副校长
蔡沁云 市旅游学校副校长
程沈志 新洲高级职业中学党委委员
张素容 武汉机电工程学校公共基础部主任
罗文彩 市仪表电子学校教务主任
黄利丽 东西湖职业技术学校教务主任
喻登科 市交通学校工会副主席
秘书长:
甘 毅 市第一商业学校专业部主任
副秘书长:
叶 娜 市第一商业学校教务处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