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信息化由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转型,推动教育理念更新、模式变革、体系重构,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开展“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主题月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
二、活动时间
2019年4月
三、活动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全体教师
四、活动内容
主要是“五个一活动”。即:
1.举行一次启动仪式。2019年“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主题月活动启动仪式于4月初举行。
2.举办一次论坛活动。围绕“智能教育”、“智慧学习环境的构建与应用”、“教学方式变革”、 “信息化教学创新能力培养”等内容,线上线下结合,举办主题论坛活动。
3.举行一场专题报告。以“智能教育”为主题,邀请国内外教育信息化专家作现场专题报告,利用教育云平台、新媒体推送。
4.上好一节主题优课。“主题月活动”时间内,全市普通中小学校所有教师,人人上一节“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课。可结合教育云平台“三优”(优秀空间、优秀课例、优秀资源)评比和“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来组织进行,参与率达100%。
5.开展每周一展示活动。在“上好一节主题优课”基础上,以区、校为单位,组织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各学段、各学科每周开展一次优课展示及教学研讨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题月活动”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基础教育处统筹协调,市教科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区、校要迅速行动,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工作部门和任务分工,基础教育、教师、教科研、电教等部门要相互支持配合,制定好活动实施方案并于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要将“主题月活动”纳入本年度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2.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各区、校要将“主题月活动”与学校常规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将全市统一组织的“五个一活动”与本区、本校自主开展的活动结合起来,相互呼应,形成合力。教科研部门要加强对本次“主题月活动”指导与服务,完善“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展示研讨、主题论坛、专题报告等活动。
3.构建机制,确保实效。全市建立活动周报制度、激励表彰制度。自4月第二周起,各区每周五向市教育局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市教育局将适时予以通报。对“主题月活动”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推进有序、成效显著的区教育局、学校及个人,市教育局将进行表彰激励。
4.全面总结,推送典型。“主题月活动”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对主题月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5月11日前,各区、校将活动情况总结及优秀案例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筛选后将在市教育局政务网和武汉教育云平台推送(推送情况将作为表彰激励的重要参考)。
各区工作进展情况及总结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局直属普通中小学校按属地管理报相关区教育局),优秀案例报市教科院。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彭晓厚、成镇,联系电话:65608524, 邮箱535276264@qq.com;市教科院联系人:李立新,联系电话:85661126,邮箱469368165@qq.com。
武汉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