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办发〔2007〕7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全市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在校园中宣传武汉军运会,当好东道主,做好主人翁,市教育局将举办“与军运同行·2019武汉市首届校园阳光排舞大赛”。
希望各区在中小学中广泛开展校园排舞活动,在组织区级预赛的基础上,推荐中、小学各1所学校参加市级决赛。
武汉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2日
与军运同行2019武汉市首届校园阳光排舞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市常青第一学校
三、协办单位:市排舞协会
四、竞赛时间:2019年6月2日上午9:00 —11:30
五、竞赛地点:市常青第一学校体育馆(初中部)
六、竞赛项目:规定曲目 自选曲目
七、参加办法
(一)比赛分小学生组和中学生组;每支代表队员报领队1人、教练1人,参赛队员不少于45人(含替补队员5人)。
(二)比赛上场队员40人,其中男、女各20人。
(三)各区选派小学生组和中学生组各1支代表队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在指定的规定和自选音乐范围内,完成规定曲目和任选1首自选曲目的全套动作;
(二)从历年《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全国排舞推广中心阳光排舞推广曲目》中甄选7首作为本次大赛的规定和自选曲目;
规定曲目(小学生组+中学生组):《舞动中国》
自选曲目(小学生组):《小宇宙》、《舞王子》、《唱首歌》
自选曲目(中学生组):《来吧冠军》、《拍拍拍》、《我怎么这么好看》
(三)同组别队伍,根据抽签顺序,选曲相同的二支队伍将同场进行比赛;
(四)比赛场地大小为16mx16m ,场地前方距裁判席3m,后方距离背景板3m.,参赛队变换队形时不能超出边线,踩到旁边队伍的比赛场地边线。
九、评分办法
(一)评分依照《全国排舞竞赛评分规则》进行评分;成套动作满分10分,将裁判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在加或减去裁判长加、减分即为最后得分(最后得分精确到0.001分)
(二)评分因素
1.一致性:全体队员完成动作的整齐度
2.准确性:全体队员完成动作的力度和准确度
3.协调性:全体队员完成动作的节奏感和协调程度
4.流畅性:全体队员完成流动时的清晰流畅度
5.观赏性:全体队员完成的风格把握和表现力
(三)裁判长加、减分因素
1.上场人数不足40或超过40的每少或多1人减0.02分,最多减0.1分。
2.凡出现地面滚翻或如啦啦操类托举、抛接、翻腾等高难度动作等每项减0.1分
3.未使用规定音乐版本扣0.1分
4.参赛选手比赛中途上、下场扣0.1分
5.男女数量不对等,扣0.05分
6.比赛着装不整齐扣0.05分
十、编排规则
(一)全套编排中,不可改编音乐速度和剪辑音乐
(二)可对音乐的前奏、间奏及结尾部分(每曲均有说明)进行动作或队形的自由编排,其余段落不可改编舞步及舞步方向
(三)除规定上肢动作外,其余上肢动作可按教材完成,也可根据队伍能力改编
(四)全套动作可以多次交替停拍,每次停拍不得超过1X8拍停拍后,顺接后面音乐对应舞步;不可颠倒舞步顺序
(五)除前奏和结尾可以分批进、退场外, 其余不能进、退场
(六)可灵活使用轻器械,不能使用布标、横幅、牌扁等。可以在进、退场时集体呼振奋精神的口号
十一、报名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是道德品行端正,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各区须在5月25日前,提交参加市总决赛的报名表(报名表以电子版发送)。
(三)报名表由各区统一报至QQ邮箱:3201286908@qq.com ,电话:18071053381。
十二、裁判、仲裁与申诉
(一)裁判:本次大赛裁判长由大赛组委会指定,各区初赛、总决赛裁判员由协办单位选派具有排舞裁判资质的裁判员担任。
(二)仲裁:初赛仲裁工作由各区负责,总决赛仲裁由大赛组委会负责。
十三、名次录取、奖励
(一)规定成绩+自选成绩为最后得分,即参赛队最终比赛成绩。
(二)分组设等次奖若干,颁发奖杯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