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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女生优胜奖”选树工作的通知

2019-05-10 16:20
来源:武汉市教育局

各有关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政策规定,市教育局决定2019年继续在全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女生优胜奖”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和对象

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等新城区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女生(应持有农村户籍、且在非城关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二、选树条件和比例

(一)选树条件

除具备相应学段市级优秀学生基本条件外,在积极乐观面对学习、生活和成长方面尤为突出。

(二)选树比例

选树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女生优胜奖”,按照各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女生(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七至九年级)的5‰确定(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小学一年级不选树“女生优胜奖”。

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含简易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律参加所在区选树,各区应在选树时予以统筹考虑。

三、选树办法和程序

(一)民主推荐

区教育局分配名额到校,由学校对照选树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民主推荐产生候选学生。

(二)张榜公示

学校将民主推荐产生的候选学生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校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全校师生意见。

(三)呈报审批

学校将师生公认的“女生优胜奖”候选人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在区内进行公示。待无异议后,提交市教育局复核。

(四)认定通报

经市教育局复核的“女生优胜奖”候选人,在市教育局政务网(http://jyj.wuhan.gov.cn)和市级有关新闻媒体公示。待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对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布,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组织

各有关区、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女生优胜奖”选树工作,切实将好事办好。选树过程中,严格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结果师生公认、公信度高,坚决杜绝选树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分配名额严格按照比例分配,落实到人,并适度向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倾斜。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弃权,多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二)把握进度,抓好落实

各有关区、校要认真填报《“女生优胜奖”学生申报表》(见附件2,各区留存备查)、《学生名册》(电子文档为excel格式,见附件3),5月15日,以区为单位将《学生名册》、区级推荐报告(含工作程序、区校公示等情况)(各一式1份)提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整个选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证书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加强关爱,改进工作

各有关区、校要围绕构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针对农村义务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教育关爱保护责任。加强舆论宣传,号召广大中小学生向优秀的农村女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女童学习,营造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农村女孩成长的良好氛围。

 

 

 

附件:

 

1.2019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女生优胜奖”学生申报表

2.2019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女生优胜奖”学生名册

 

 

 

 武汉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6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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