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0日,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组织专题学法,邀请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肖登辉副院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作专题辅导报告。肖登辉副院长围绕立法意义、主要内容、亮点特色及法律责任四大板块,系统解读学前教育法,并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建议。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超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是我国首部针对学前教育的专门法律,明确了学前教育“谁来办”“怎么办”“办得好”等一系列事项,彰显普及普惠、幼儿权利、科学定位等价值追求,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为广大适龄幼儿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夯实教育强国建设基点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全市教育系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准确理解把握学前教育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健全配套政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奋力开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为教育强市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强调,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落实幼儿园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和结构,在人口集中流入地稳步增加优质公办资源供给,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强化政策、机制、资源要素等方面创新和支持。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监管体系,夯实全链条督导机制,推动监管效能向精细化、长效化升级,切实保障广大幼儿、家长、教师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完善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深化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提升薄弱园保教水平,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法宣传普及工作,帮助学前教育工作者、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与内在要求,增强尊法、守法意识,树立科学保育教育观念,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了解学前教育、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