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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7-22 10:32 来源:武汉市教育局
发文单位 武汉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4-07-09 17:30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教育 索引号 010890019/2024-20369

各区教育局,市属高校,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部署要求和《武汉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方案》(武教基〔2019〕4号),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4年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评范围

2024年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评范围为我市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能反映我市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教师发展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可以是单位的,也可以是个人的。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在全市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酌情申报。中小学教材建设成果不列入推评范围。

凡我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高等院校,以及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作为教学成果奖申报单位,确实对成果作出重大贡献的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申报。

二、有关名额

(一)限额申报。申报名额原则上各区不超过10项,其中由一线教师主持(指成果第一持有人,含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不含教研员)和中小学校、幼儿园主持完成的成果不少于推荐总数的70%。各区教育局要统筹平衡成果类别、学段等因素,保证推荐成果质量和水平。局直属单位申报名额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方式,申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0项。

(二)差额推评。2024年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分别设置特等奖10项左右,一等奖15项左右,二等奖20项左右,三等奖若干项,允许奖项空缺。

三、成果要求

(一)突出育人导向。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着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注重解决问题。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围绕解决当前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面临的未来挑战,创造性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对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广泛而积极的影响。

(三)推进理论创新。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和重大影响;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见解或发展完善已有理论,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较大突破和较大影响;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一定影响;三等奖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成效。

(四)经过实践检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特等奖和一等奖教学成果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二、三等奖教学成果应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本次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五)签署授权声明。为使优秀教学成果在更大范围内发挥示范效应,成果持有者须在申报材料中签署授权声明,同意其成果若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授权教育行政部门宣传推广。

四、申报方式

(一)自主申报。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市属高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中推出的相关成果,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明确成果持有者是单位或个人。

(二)分类申报。单位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应体现单位意志,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均应由单位派人主持,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个人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均应由成果持有人主持、直接参加,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持有人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

退休人员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必须一直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未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教学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由成果主要持有者向所在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

(三)规范申报。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需填报《武汉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成果名称应符合规范,无歧义;成果填写必须实事求是,认真凝练成果特色和实践成效,并提交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成果报告以及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等。成果持有人或持有单位按照《武汉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说明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确保报送材料完整、真实、清晰、规范。

五、材料报送

(一)网上填报。请各区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登录申报系统(武汉教育公共资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武汉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通过系统填写生成,申报书样表及填报说明可在系统中查看。每项成果均应填写申报书,提交成果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网上填报操作指南另发)。

(二)线下提交。请各区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25日前提交《武汉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报送汇总表》《武汉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和成果报告(均需加盖公章)至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中汇总表单列,每项成果的申报书和成果报告从申报系统中导出装订成册(每项成果一式5套)。所有报送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王迪、王俊,联系电话:65608452、65608465。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将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统筹谋划、一体推动,发动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积极参与,确保推荐评审工作有序推进。

(二)把准方向,严格标准。各区、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把好政治关,坚持质量第一、内容为要把好质量关,坚持公平公正、有序有力把好程序关。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不得提交有知识产权争议、违法涉密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成果。

(三)加强宣传,注重实效。市教育局将组织建设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数字资源库,以数字化推动优秀成果惠及更多学校和师生。各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单位要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展现市域、区域成果建设培育过程和实践应用效果,促进成果培育常态化长效化。


市教育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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