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武教审批〔202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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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04-21 14:5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5-14617 |
武汉勤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设立武汉汉阳外国语学校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武汉汉阳外国语学校,简称“武汉汉阳外校”(以下称“学校”),为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全日制),办学地址为武汉市汉阳区鲤鱼洲路3号,办学规模不超过900人。首任校长吴宇华(身份证号4****************5)。2025年秋季试行招生。
二、学校举办者为武汉勤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5MA49FNXY5D),其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自筹。举办者应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并在学校完成法人登记后,将出资用于办学的资产足额过户到学校名下。
三、要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强化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
四、学校应主动接受所在地汉阳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汉阳区教育局要切实履行属地行业主管职责,督促学校落实好教育教学、组织与活动、教师与受教育者、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工作要求。学校要强化教育公益属性,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
五、应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校园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保护师生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
此复
武汉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