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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054号提案的答复

2025-10-30 11:30
来源:武汉市教育局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强化政府责任,将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一是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202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每年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纳入政府一级工作目标,实施绩效管理。二是作为重点改革项目深化突破。将深化义务教育教联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城乡学校优质均衡布局列入民生实事及教育改革任务,予以强力推进。三是强化顶层设计。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与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住房和城市更新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联合印发《武汉市深化义务教育教联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整合多部门力量,鼓励创新政策和工作机制,健全管理、支持和服务体系。

二、统筹推进教联体建设。一是分类推进教联体建设。按照优质引领、以强带弱的原则,实施紧密型学区建设;在区域内集团办学基础上,实行跨区域集团办学,在新城区建成一批新优质学校,推动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新城区快速辐射;遴选79所城区优质学校与现有242所乡村学校开展全覆盖结对帮扶,实现城乡学校课程体系、教学计划、学生作业、考核评价“四统一”,全面缩小乡村学校与城区学校教育质量差距。二是同步教学教研。对标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分析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教学优势特色与育人质量水平,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开展联合教研、专项研究、教学比武等活动,培育和推广优秀学校案例、模式、经验。三是促进资源共享。发挥教联体成员学校课程资源互补优势与集体智慧,形成特色活动、特色项目、特色课程共建共享制度,共同开发高质量的校本课程和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活动。利用数字赋能,打造武汉教育云平台,提高教学资源常态化应用水平。

三、促进教师交流与发展。一是支持开展区管校聘改革工作,鼓励各区立足实际按学段统筹岗位,探索跨校竞聘,打破岗位资源校际壁垒。二是制定面向乡村从教岗位聘任倾斜政策,对在乡村长期从教的教师在晋升岗位无空缺时可不占岗位聘任,激励教师长期扎根乡村教育。三是指导各区教育局结合教联体建设加强教师交流轮岗,采取学区内交流、跨区结对交流、紧缺学科教师走教交流等多种方式,推动城镇优质学校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支教,引导骨干教师、超编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教联体内牵头学校每年交流教师人数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30%,期限不少于1年,交流教师应重点覆盖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通过师徒结对等方式,牵头学校加强对教联体内成员学校有发展潜力教师的培养;成员学校新入职教师分期分批在牵头学校参加不少于1年的高起点培训培养。

四、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教联体建设及运转所需经费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区纳入预算足额保障。市级将此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市对区教育转移支付核算因素,其中:对城乡结对学校,按照每年每组3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2025年已拨付专项经费2000余万元;对集团办学牵头学校,按照每所分校10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2025年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干部教师交流任职、课程开发及资源建设、资源设施共享、教科研指导、师资培养培训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基本耗材添置。制发《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加强教联体建设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强化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一是在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时,优先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基础项目。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和《武汉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武规政〔2023〕121号)等政策文件,从规划统筹、收储支撑、政策激励、基础保障等方面,探索土地混合开发、空间复合利用、容积率奖励、跨空间单元统筹等,盘活利用存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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