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是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后顾之忧的有效手段。教育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促进其健康成长,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市历来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努力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促进其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1.依法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确保适龄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坚持“政府一条线、教育系统一条线”的双线责任制,采取目标控辍、制度控辍、助学控辍、爱生控辍、劝学控辍等工作措施,落实《武汉市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联系卡》制度,防止农村留守儿童失学辍学。
2.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2013-2019年,市级财政累计投入3000万元,在全市6个新城区(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地区,按照每个街(乡、镇)建设一个的原则和“四室一场”(亲情室、学习辅导室、娱乐活动室、心理咨询室、运动场)的建设标准,按每年建设10个的安排,连续7年累计新建了70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实现了全市农村地区全覆盖。督促指导各相关区教育局排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使用情况,结合区域实际,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对农村留守儿童实施素质教育、开展家庭教育、提供关爱服务和维权服务,促进其平安健康快乐成长。据了解,2023年各农村学校开展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活动达698次,参加活动的学生累计达31421人次。
3.提升关爱服务水平。会同市民政局进一步夯实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一是实施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4月10日,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15部门印发《武汉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关爱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二是开展各类关爱服务。持续实施“微光计划·相伴成长”暨百家社会组织与百名社工牵手百名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关爱行动,在春节、六一、国庆节日前,对经评估风险等级较高的100名农村困境留守儿童,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开展慰问活动。指导各区在节假日期间开展各类关爱服务活动。部署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印发《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水的通知》,落实留守儿童专人包保制度,对青山区防溺水工作开展实地督导。
三是建立完善走访制度。指导各区督促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有效履职,定期走访留守儿童,不断完善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数据库,做到服务对象“入库管理”,并根据儿童实际需要提供关爱帮扶。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邀请儿童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开展实地宣讲,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儿童自我保护技能,进一步提高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儿童基本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教育工作服务学生、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教育投入,充分发挥各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站功能作用,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教育关爱行动,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保障,不断提升我市留守儿童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