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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032号提案的答复

2024-09-29 15:45
来源:武汉市教育局

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加大职业教育改革力度,不断提升技能人才培育水平,采取了一些举措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

一是对接产业发展优化专业设置。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紧密跟踪产业发展主动对接湖北“51020”和武汉“965”产业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聚力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智能光电、烹饪工艺与营养、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等一批优质专业(群),形成紧密对接武汉产业链和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实现了每个产业集群有1-2所高水平职业院校的优质专业(群)重点对接发展。尤其是“武汉•中国光谷”和“武汉•中国车谷”两大产教联合体对接区域产业人才需求,深度参与学校专业规划、人才培养规格确定、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共商培养方案、共组教学团队、共建教学资源,共同实施学业考核评价。通过专业建设改革,减少了专业设置重叠、建设投入重复、资源浪费的现象,实现了差异化发展。市属技工院校贴近我市“965”现代产业体系,对接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技能人才需求和自身实际,聚焦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智能建造、养老托育等重点行业,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减少市属技工院校专业设置重叠。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

二是提升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共同印发《武汉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市属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工作,统筹协调市属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对标重点指标,制定各校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达标工程,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出台《武汉市民办技工学校设立审批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通技工学校设立审批工作,把好“入口关”。实施高职院校“双高计划”,重点建设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特色鲜明的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2所和高水平专业群4个,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双优计划”,重点支持13个区职教中心、30所优秀学校、60个优质专业建设,创建8所国家级、18所省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一批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

三是多措并举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我们深入贯彻《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双师认定为抓手,助推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稳步提升,占专业教师的75%以上,其中中级、高级双师占双师总数的57.6%。我们构建多元培养培训格局,助推教师队伍高素质发展。持续推进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构建校区市三级培训体系。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促进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优秀人物巡讲、企业课堂直播等活动,展示行业大师、企业技术专家的精湛技艺和教学风采。我们强化示范引领,助推教师队伍结构化发展。推动涌现出马丹、周志文、聂磊等一批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教育部新时代职业学校名校长(培养计划)等。近5年新增正高级教师65名,新增市学科带头人60名,市优秀青年教师117名,立项20个全市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选市首届“巧匠杯”工匠之师10名、双师型教师团队5个。

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完善适应产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将全市职业学校布局规划纳入《武汉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20—2035年)》,明确要求对接区域发展统筹职业院校布局,推动武汉地区教育和产业资源共享有机融合。调整优化职业院校布局,合理确定办学规模,促进学校办学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融合。

二是积极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2021年我市被评为省产教融合型城市。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武汉市建设产教融合城市实施方案》《武汉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认定办法(试行)》,着力构建“4+3+N”发展格局,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近年来支持34家在汉企业成功争创省级及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

三是打造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围绕“光芯屏端网”和“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产业,我市已成立“武汉•中国光谷”和“武汉•中国车谷”产教联合体,分别由175家和208家政府部门、院校、企业和科研机构等组成,搭建了政、校、企、行、研五方参与的产学研一体信息互通平台。两大平台结合园区开发、重大项目布局,建立人才供需对接机制,推行产业项目规划和人才需求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共享。2023年以来,通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布104份人才需求报告,举办各类校园招聘、人才供需会议共计35场,参与企业数量2005家,累计提供岗位超过56200个,线上线下吸引学生及社会人士555044人。

四是开展校企人员双向培训交流。“武汉•中国光谷”和“武汉•中国车谷”联合体内校企共同创建“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企业工匠访问站”,并打造了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现场工程师培训学院。一方面实现教师到企业学习,促进教师立足行业前沿,提升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另一方面,企业工匠、专家来校指导工作,促进学校师生技能水平提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合作形式,拓宽了校企深度合作、产教融合的渠道。2023年依托“3551光谷人才计划”,围绕“光芯屏端网”等重点产业,推荐联合体成员参评光谷产业教授109人,推进高校、企业双向流动,其中,企业到高校23人、高校到企业86人,开展各级各类培训服务近万人次。

五是建设开放型实践中心。“武汉•中国光谷”和“武汉•中国车谷”两大联合体紧紧围绕重点产业的发展进行规划布局,聚焦区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突出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技术服务等多种功能集于一体,构建“厂中校,校中厂”的产教融合新格局。截至目前,两大联合体校企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347个,其中国家实习实训基地5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4个、省级实训基地4个、市级实训基地7个。

六是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征土地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 24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属于集团企业的,其下属成员单位(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职业教育有实际投入的,可按规定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对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学校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三、拓展职业院校学生发展渠道

一是深入实施“武汉工匠培育计划”。围绕武汉市“965”现代化产业布局,选树以“武汉工匠”为代表的技能技艺高超、业绩贡献突出的高技能领军人才。2023年评选出26名“武汉工匠”,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隆重举办第三届“武汉工匠”颁奖大会,广泛宣传工匠事迹,激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加快壮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

二是吸引各类人才来汉就业创业。2017年我市在户籍制度改革中推出高技能人才落户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市公安局持续优化高技能人才落户政策。该政策实施五年来,有3000余名高技能人才通过申请在我市办理落户。“高技能人才”落户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获得“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三级以上包括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后在本市就业创业一年以上的,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在汉就业创业等证明件即可申办落户。2019年7月,将高技能人才落户事项办理期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同时,高技能人才落户在内的12项户口迁移事项受理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公安分局,申请人可就近申办落户,切实提高技能人才落户的便利性。2021年,公安部门将取得 “武汉工匠”称号高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落户政策范围,此类“武汉英才”等人才在汉落户实行免审直办(即现场办),其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不受相关条件限制)。同年,实行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连续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落户,并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政策范围,进一步放宽技能人才落户条件;2022年,市公安局颁布《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2022年版)》,对中级工技能人员给予10分加分;设置职业工种指标,对在本市用人单位从事医疗卫生、消防救援、环卫、养老、托育、看护护理等艰苦一线的技能人员予以最高20分加分。

三是开展育种行动,支持创新创业。联合30所在汉高校实施创新型企业育苗行动和高校育种行动,已开展45场高校创业大讲堂,覆盖在校创业者达5100余人次;组织4场创客训练营,服务110个企业团队。

四是统筹组织职业技能竞赛。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组织优秀选手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对2023年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6名金牌选手,给予竞赛奖励15万元,并按政策给予直评当选“武汉工匠”,畅通人才成长成才通道,激励更多技能人才苦练技术,脱颖而出。

五是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出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34号)文件,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近年来,市人社局先后召开十余次等级认定政策宣讲会和工作推进会,为企业送政策上门,提高企业备案数量。

六是推动评价机构提质扩容。围绕我市“965”产业集群发展服务,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积极开展自主认定,进一步提升企业备案质效。截至目前,我市已有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等128家企业备案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可开展半导体芯片制造工等276职业(工种)认定。

下一步,为进一步适应国家、省、市关于加大职业教育改革工作要求,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将结合工作职责,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提升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办学质量。深入推进实施高等职业学校“双高计划”和中等职业学校“双优计划”,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优质职业院校。通过定期对民办技工学校办学质量进行督导评价,引导技工院校规范办学,严谨治校。聚焦示范引领,打造4至5所办学质量较高、自身特色突出的优质民办技工学校,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我市技工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和整体形象。

二是加强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专业内涵建设。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加工、护理、幼儿教育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涉及的专业建设扶持力度,加快建设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支持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学生走向生产和社会实践一线,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实现我市职业教育专业内涵式发展。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产教融合新模式、新路径。积极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推进“武汉•中国光谷”和“武汉•中国车谷”产教联合体建设。搭建“一校一企”服务平台。根据企业意向合作、资源共享、产业需求等内容,形成产教融合精准对接、良性互动机制。以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形成新时代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生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武汉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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