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近年来我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要工作
“十三五”以来,我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强化政府责任,坚持将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工作力度持续加大。
1.纳入绩效目标管理。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连续多年将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政府一级工作目标,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2.坚持深化改革突破。市委、市政府将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列为“争当全面深化改革排头兵”项目。2018年1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
3.持续实施四项行动。实施第二期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部分在汉高校、教科研单位和中心城区优质中小学,一对一委托管理6个新城区的50余所农村学校,帮助其优质发展。实施第二期小班化教学共同体建设。全市跨区域组建45个小班化教学共同体,45所牵头学校带领221所小规模学校共同发展。实施全市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快速优质成长共同体建设,为新建义务教育学校搭建共同优质发展平台。坚持以区为主,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和集团化办学。
4.坚持促进内涵发展。以“五个优化、一个提升”(优化办学理念、优化学校管理、优化课堂教学、优化队伍建设、优化校园文化,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努力为发展中学校打基础管长远,增强“造血”功能。
5.切实保障经费投入。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把教育投入作为财政第一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市级财政按每个项目每年30万元预算安排委托管理工作专项经费。市级增量经费向农村和边远薄弱学校倾斜,不断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6.均衡教师资源配置。全面实施全市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改革,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制度,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对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中起牵头作用、承担“传帮带”任务的学校人员编制,可在各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调剂增加5%,高、中级职称教师岗位增加5%。
7.坚持督政、督学“双轮”驱动。持续开展市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区督导评估、义务教育素质教育特色校评估和现代化学校建设等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保障作用,指导引领学校特色化发展。
二、工作成效
经过努力,我市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4个方面新成效:
1.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共建立学区217个,实施学区化办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心城区达到100%,新城区达70%。
2.55个委托管理项目深入推进,促进了农村薄弱学校优质发展。如蔡甸区第四小学和奓山中心小学在硚口区崇仁路小学和江汉大学教育学院的支援下,教师队伍、校园文化和学校管理都得到了优化提升;45个小班化教学共同体建设持续加强,积极探索城乡学校跨区域“抱团发展”新路径,如桐湖学校、洪北中学、陈家学校等一大批生源减少的发展中学校,在各牵头学校的带领下,化被动为主动,变劣势为优势,实现了洼地崛起。
3.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推进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采取学区内交流、跨校竞聘交流、走教交流等方式,大力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五年来,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人数累计达15000人,其中具有高、中级职称人数占48%,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占20%。
4.优质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目前,全市创建素质教育特色学校498所、现代化学校773所,占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的比例分别达58%和89%。全市已有6个区创建成为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
2020年10月19日,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控辍保学暨义务教育重点工作推进会,对武汉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向全省推介。2020年,我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建立六大机制,实施四项行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案例被教育部评为2020年度全国基础教育优秀工作案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政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推进六大机制落实落地。
2.坚持推进四项行动。深入推进中小学管理模式改革,积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小班化教学共同体建设、新建学校快速优质成长共同体建设及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等四项行动,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3.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一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大教育硬件资源均衡力度,不断优化教育资源规划布局和教育信息技术资源共建共享。二是完善干部教师交流补充机制,继续推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轮岗交流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和教师配备、补充机制,加强教师统筹管理,引导教师均衡配置、合理流动。
武汉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