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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611号提案的答复

2020-10-29 15:13
来源:

一、已做工作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市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工作,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截至2019年,我市共有幼儿园1794所,在园幼儿35.73万人;我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2.34%,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1.57%。在通过加强监管促进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方面,我市主要做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通过资源监管促落实。坚持公办扩容和民办扶持并举。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763号),调整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起配标准。实行三个一律(未按照相关标准布局配套幼儿园的规划设计方案,一律不得审批;未按照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建设幼儿园的新建住宅区,一律不得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手续;未核实并锁定配套幼儿园的建筑面积和用途,一律不得核发新建住宅区销〔预〕售许可证),落实公益属性(移交区教育部门使用管理的幼儿园,其用水、用电、用气收费标准按照居民价格标准执行),推动深度治理。201910月,教育部新闻通气会向全国推介我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经验。

二是通过资金监管促落实。健全和完善谁使用、谁负责的学前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机制。以监审、监控、监督为着力点,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学前教育经费监管体系。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学前教育资金,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出台《武汉市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武教规〔2019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财政奖补资金的全面监管。依据《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鄂价费〔20177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

三是通过质量监管促落实。严格实行民办幼儿园年检公示制度,坚持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范畴,确保监管不掉线。将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作为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一环,2019年,对摸排出的451所无证幼儿园进行分类整治,提前完成国家规定的治理任务。20208月,印发《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定期排查、分类治理、联合执法、日常监管、通报督办、负面清单考核等六大机制细化、实化、具体化。出台《市委编办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各区公办幼儿园核定编制工作的通知》(武编办〔201369号)和《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的指导意见》(武教师〔20179号),推动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和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动态补充机制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继续教育培训,严处幼儿园教师教育失范行为。用好幼儿园年检、办园水平认定、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幼儿园小学化治理等监管抓手,推进监管一张网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优化布局结构、推进公办发展上下功夫。推动各区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带来的人口变化,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做好适龄人口发展趋势研判,优化幼儿园布局,切实把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围绕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坚持逐年新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重点扩大新增人口集中地区、资源结构性不足地区、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的公办资源,鼓励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切实发挥公办幼儿园兜底保障、引领普惠、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着力将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作为普惠性资源扩容的主渠道,严格落实现行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政策,深化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完善全流程治理和全过程监测链条,依托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平台形成线下治理、线上监测同步推进格局。

二是在深化机制建设、推进健康发展下功夫。以《暂行办法》为指南,健全和完善对各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项目实施、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并根据各区工作情况适时组织绩效考评。完善学前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健全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启动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成本调研,全面摸清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运行状况,为规范和理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提供参考数据。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坚决制止乱收费,抑制过高收费。加强幼儿园收费价格自律,建立内部价格监管机制。对违反《实施细则》等价格法律法规的幼儿园乱收费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好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价格合法权益。加强幼儿园收费政策宣传工作,发挥家长和媒体监管作用,通过1234512315热线等平台收集违法线索,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在强化规范办园、推进优质发展上下功夫。聚焦联动监管、师资监管、质量监管等,确保监管无盲点和漏环。完善政府主导、教育主管、部门合作、以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健全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加强幼儿园分类指导与归口管理。坚持师德师能并重。严把教师准入和培训关,着力构建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健全、职业发展通道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幼儿园教师管理体制,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确保幼儿园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能够适应新时代我市学前教育发展需要。严格落实幼儿园审批注册、年检公示等制度。坚持开展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推进定期排查、分类治理、联合执法、日常监管、通报督办、负面清单考核等六大机制长效落实。大力实施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品牌活动(游戏)建设等内涵发展项目,夯实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推动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武汉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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