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情况
为切实帮助家长解决因上、下班时间与学生上、放学时间冲突而不能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一直以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自2004年开始,我市在中心城区部分小学开展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托管孩子的午餐、午休以及下午放学后因家长不能按时接送孩子而需要托管的学生。2014年,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小学生托管服务工作的纪要》(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年49号)精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小学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坚持“学生自愿、家长委托、学校托管、安全第一、成本收费”的工作原则,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生活及管理服务。
据调查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市15个区(含开发区、功能区)中,有13个开展了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开展课后托管服务的学校占全市小学总数的60.87%,其中中心城区小学全部开展了课后托管服务;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的小学生约38.76万人,占全市小学生总数的80.03%;全市小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的教师共22943人,占总数的83.51%。15个区中,有10个区探索开展了中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在我市中心城区(含开发区、功能区)及部分新城区的小学,凡是家长有需求并向学校提出了托管服务申请的小学生,基本都能接受所在学校提供的课后到五点半托管服务。
二、主要工作
1.坚持校内为主、校外为补充的工作思路。本着“民有所呼、必有所应”原则,为进一步解决部分家长上下班时间与学生上放学时间相冲突、无法按时接孩子的矛盾,经认真研究,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坚持校内校外“两条腿走路”的工作思路。即:依托学校,坚持以校内开展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为主;以校外探索建设社区托管服务中心、青少年空间为补充,努力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看护的民生难题。鼓励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举办公益性托管服务。
2.建立健全托管服务管理模式。一是明确工作程序。按照家长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家长自愿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确认后,根据家长的不同需求,组织提供托管服务。二是支持和鼓励各区、校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方式方法,引导家长积极参与,丰富托管服务内容,形成家校共享、共育的托管机制,共同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3.规范托管收费标准和经费使用。为将小学生托管服务这一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2014年,市教育局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会同市纠风办、市物价局等部门深入调研、多次协商,并报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形成了《关于做好我市小学生托管服务工作的纪要》(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年49号),明确了开展小学生托管服务的政策规定,即:“学生自愿、家长委托、学校托管、安全第一、成本收费”。根据省、市有关政策,托管服务成本由家长分担,向托管服务人员发放劳务报酬,鼓励、引导家长委员会参与管理监督。
4.丰富师资来源。长期以来,全市小学及广大教师克服困难,主动担当,为做好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作出了极大的牺牲和奉献,较好的解决了广大家长因上班不能按时接送孩子的后顾之忧,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对有意愿为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提供志愿服务的,我们持欢迎态度。
5.规范托管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一是严格执行“课后到五点半”时间要求。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小学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要求各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坚持以中小学校为主渠道,由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学生家长协商,在中午和下午放学后的3-4个小时开展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为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学生提供课后托管服务。2019年,我市进一步明确托管时间,将解决学生放学后无人看护的民生难题,在中心城区小学开展“学后到五点半”托管服务工作纳入2019年教育工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专项绩效管理目标,并作为教育工作重点改革项目推进。对于少数需要延长托管服务时间至5点半以后的学生,经家长申请后,各学校仍然克服困难,尽量满足学生和家长需求,切实将好事办好。二是明确托管服务内容。托管期间,必须有教师看护,不得讲授文化课或变相进行补习活动,可辅导学生完成作业或开展文体活动。
6.加强日常管理。要求各学校的托管服务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工作规范。在教育教学、资源配置等方面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以托管服务为由,对学生搞特殊化或差别化对待。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到人,细化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安全预案,切实保证学生的休息时间、饮食质量和安全卫生,尽最大努力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我市开展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下一步,我们将以您在提案中所提建议为推动和促进,立足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探索、完善课后托管服务工作。
1.组织开展后疫情时期课后托管工作调研。根据疫情的防控形势、复学复课工作推进情况及新形势下教育教学作息时间的调整情况,及时组织开展课后托管服务专项工作调查摸底,进一步详细了解托管需求,提供更有针对性的课后托管服务。
2.加强统筹协调。依托学校,以校内为主开展课后托管服务;坚持依托学校以校内开展课后托管服务为主,以有关部门在校外建设社区托管服务中心、青少年空间为补充,统筹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等资源,构建更加完善的课后服务工作体系。
3.强化督查指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各司其职,加强托管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监管,杜绝借托管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武汉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