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我市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近年来,我市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条件不达标、违规开展教育培训,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为此,在连续五年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基础上,2018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省级要求,全面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集中专项治理期间,全市共摸排校外培训机构4431个,累计发现问题机构2443个并全部进行了整改(其中取缔558个、终止培训业务1177个、通过整改达标708个)。2018—2019年我市两次代表湖北省接受教育部组织的省际交叉核查和“回头看”调研检查,均获好评。
目前,我市已经初步建立起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长效机制,包括市区两级政府牵头的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区为主、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管理体制、以街道为单元的联合执法机制、黑白名单制度等,还以市政府284号令出台了《武汉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了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印发了《武汉市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WF-2020-P8301)》等。按照长效机制,对新出现的问题培训机构(尤其是违规设置在居民楼的无证培训点),我市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实行常态化监管。
二、我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并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推动育人方式变革,从源头体制上改变应试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是深化有效德育,充分释放课程育人、活动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聚合效应。
二是大力推进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实验区工作,率先在全国建立研学旅行系列标准(研学基地标准、服务机构标准、研学导师标准)。
三是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努力实现课程呈现方式、课堂教学方式、学生学习方式转变。
四是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明确要求全市中小学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同时要求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对课程开设、课时要求、教材选用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国家课程开齐开足、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开好开出特色。
五是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树牢“健康第一”理念,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主动做”、“专业做”、“全程做”。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是以线下复课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受疫情影响,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自封城以来停止了线下培训。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7月10日起,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可以在经过评估认定后有序恢复线下培训。但“有照无证”、“无照无证”违规开展培训的机构无法通过评估认定实现线下复课,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形势下也难以得到家长的认可,给政府部门清理此类机构办学资质提供了绝佳时机。全市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街道社区摸排、群众举报、检查巡查等方式,进一步清理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对具备条件的引导其办证、指导其防疫,对不具备条件的通过联合执法予以取缔。
二是进一步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继续深化有效德育“五大体系”,推动全学段德育实施路径一体贯通,行动载体守正出新,话语方式迭代升级。突出“心理减负、课业减重、成长减压”并进,“课程育心、活动强心、辅导护心”紧扣。继续深化高效课堂建设工程,推进智慧课堂实践,推广一批先学后教、以学定教、线上线下一体、课内课外衔接的智慧课堂教学模式,推动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研制加强新时代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性政策,整体规划、全面规范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加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课程建设,研制《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课程指南(试行)》。出台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有关措施。
三是进一步做好“小饭桌”的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小饭桌”的存在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满足了部分无暇照顾孩子就餐家庭的刚性需求。但由于“小饭桌”多为私人开办的托管机构利用居民用房开办,经营场所隐蔽,加之其服务对象、经营方式的特点无法对其发放餐饮经营许可,难以实施有效监管。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建设,增强学校食堂供餐能力,尽可能满足更多学生就餐需求,以压缩“小饭桌”的生存空间。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对“小饭桌”经营者,督促其建立进货记录、清洗消毒、健康体检、饭菜留样等制度。消防部门对开办“小饭桌”的场所进行评估,有安全隐患责令整改。街道办加强“小饭桌”经营情况收集,对不符合开办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小饭桌”,由区政府组织有关执法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取缔。
武汉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