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我局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涉及学校教学设施、学生宿舍、值班公寓、实训室等基础设施的立项、可研性论证等方面,积极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
2.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因此,市属高职院校选拔相关人才需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为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更多高素质人才,人社局拟出台《武汉市事业单位特殊人才引进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届时,市属高职院校可将本校急需人才列入人才引进目录,并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自主引进人才。
3.武汉市科技创新资源丰富,截至2017年底,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9479.64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177家;重点实验室159家;两院院士68名;举办了5场大型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签约项目206个,签约金额244亿元,为武汉市职业教育发展提供良好的科技支撑。我局将会同科技局、经信委积极引导,鼓励龙头企业牵头,以产业集群为纽带,继续做好由市属高职院校、科研机构、政府、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行业类职教集团,整合集中资源,培养行业所需技能型和高端技能型人才,实现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共同发展。积极搭建桥梁,加强与企业家、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沟通联系,举办校企合作和交流对接会,双向对接企业用工,市属职业院校专业、特长等信息,加快培养适销对路的技术技能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