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资源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中华民族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一项具体举措。武汉市政府自2006年将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列为当年为民十大实事来抓以来,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我市开放学校达到120所。汉阳区、东湖高新区区域内中、小学体育设施全部对公众开放。我市场馆开放学校每年接待进校锻炼的青少年和社区群众均达百万人次之众,场馆开放已成为解决目前我市社会体育资源供给不足和我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这一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 2018年5月14日
为加强对场馆开放工作的领导,提高场馆开放工作的社会效益,实现场馆开放工作的常态化,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已列入《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的内容。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制定《武汉市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评估办法》,每年对全市场馆开放学校的工作进行了专项考核。学校场馆开放工作拓展了青少年阳光体育的时间和空间,延伸了学校体育工作的内涵和外延,推进了全民健身运动在社区群众中的开展,为武汉文明城市、和谐社会的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结合顾静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建议,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一是对全市学校体育场馆实行动态管理,使开放工作实现常态化和制度化。二是建立学校场馆开放工作群,及时传递和通报开放工作情况。三是要求各开放学校落实开放时间、开放形式、开放范围,各开放学校将场馆开放的时间段、开放场馆的名录以及开放的对象在学校网站和校门口公示,各区教育局要公布体育场馆开放投诉电话。四是尝试创新开放工作的管理模式,试行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模式,确保开放工作顺利进行。五是市教育局将对全市120所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学校每年给予每校3万元的经费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放场馆设施运营、场馆开放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等。市体育局每年将从彩票公益金加大对开放学校的补贴,为开放学校添置体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