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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5-03-06 12:06
发文单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03-06 12:06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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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学和人才培养体系,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到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全市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把好政治方向。

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印发《2024年教育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市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强化调度推进和考核述法,压紧压实法治责任。召开办公会研究行政审批、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做好重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把关。修改完善《武汉市教育局规范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武汉市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制发《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民办普通中小学设置标准〉等3个设置标准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中小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等三项制度的通知》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实施满5年的《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制定《市教育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习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法治、校外培训治理、校园安全等专项培训,确保完成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民办教育“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大教育培训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围绕违规培训查处、校外培训广告清理、监管平台使用、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每季度公布“白灰黑”机构名单,曝光5起违规典型案例,立案查处7起违规学科培训行为。全面提升监管平台使用率,全市进驻平台机构核验通过率、开通支付率、课程上架率、存在订单率均为100%,订单金额最高达1.8亿元。

五是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修订出台《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教育局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制度化。对已出台的政策文件和新增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清理,共清理地方性法规2件,涉教政府规章3件和规范性文件2件,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4件,未发现有违反公平竞争的问题。“公平竞争宣传周”期间,我局制作了5期法治小视频。

六是依法防范化解各类矛盾。坚持安全稳定工作“周调度、月研判”机制和“领导包片、处室包区”督查机制。落实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学校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提升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夯实信访工作制度,做到有问必答、有信必办,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诉求。推动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稳妥应对涉诉案件。

七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0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7件,均按照规定时限办理。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圆满完成我局承办的204件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走访率、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八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突出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民法典教育为重点、教育法律法规及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体的法治教育,结合安全、禁毒、防灾减灾救灾、防范网络诈骗等内容开展日常法治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创新普法载体,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优势的基础上,注重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新技术的管理使用,有效拓展普法对象和群体。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制发关于开展全国、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提示,15所试点学校均通过了省级评估,其中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被推荐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健全法治教育联动机制,我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覆盖率100%。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组织开展主题讲座,组织参加检察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法治实践活动,打造校园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共同体。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增强法治意识,落实法治责任。持续开展执法人员、法治骨干教师专业培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

二是持续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好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常规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深化校外培训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学科培训监督检查机制,提升全国监管平台使用率。全面实施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制度,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三是扎实做好教育系统普法工作。继续推进“学宪法讲宪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做好“八五”普法评估及“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

四是推进依法治校。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校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提高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主办单位:武汉市教育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125号

联系电话:65608435、65608407(夜间、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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