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手机版
简体版|繁体版
登录注册

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2017-03-30 15:21
来源:市教育局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政府第156号令)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4]153号)等要求,在市政府办公厅等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工作情况

  加强局门户网站平台建设。网站配置较完备的信息公开指南和基本目录,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今年,委局领导陆续配齐到位,及时更新了委局领导新的工作分工;积极参与电视问政,局门户网站上、下半年共2次对教育部门审批培训机构发布“红黑榜”;我局接受市委首轮巡察,门户网站密切配合,做好发布巡察公告等接受巡察相关工作。参加市政府门户网站图文访谈,8月25日,局长孟晖在“中国武汉”网站,就“改善就学条件”接受访谈,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积极落实政务公开。贯彻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列出17条责任事项,事事明确责任部门,为较好完成全年目标奠定了基础。开发了民办教育网上信息平台,对教育部门审批的教育机构相关信息提供查询服务。对外公布学校名称、办学许可证编号、学校类别、办学内容、办学地址、年检结论、校长信息、学校电话、审批管理机关投诉电话等,对系统中无法查到信息的,进行提示。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17条,其中局政务网站公开345条。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通畅,办理回复主动高效。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其中局门户网站电子申请29件,纸质申请1件。属于信息公开范畴的22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其他范围外的亦进行了解释说明。

  二、组织推进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委局工作会专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下发《关于2016年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明确全体委局领导和机关处室、二级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要齐抓共管。新的班子分工中,再次强调了办公室负责统筹政务公开工作,并明确了一位副局长分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教育局2016年法治工作要点》,明确规定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针对社会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三、工作落实情况

  公示了一批与市民密切相关政府信息。如《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培训机构2016年上、下半年监督检查情况公告》、《2016年上、下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2016年春、秋季武汉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公告》、《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公告》、《2016年武汉市体育、艺术特长生合格名单》、《2016年武汉市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市级优秀作品公示名单》。

  调整更新权力清单。按照市行政权力清理办要求,动态调整优化权力清单、程序清单、责任清单,经过几轮扎实有效清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由2014年的73项调整为目前的21项。印发了《市教育局行政职权办事指南表(基本信息表)和行政职权运行外部流程图》,同时在局门户网站“武汉市教育局权力清单”专栏公布我局保留实施的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完成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审批1164件,在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武汉市教育局政务网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栏公示。

  做好财政项目公开。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3月4日,在局门户网站公示了武汉市教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及相关表格、武汉市教育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及相关表格。10月20日,公示了2015年度武汉市教育局部门决算(含相关表格及“三公”经费情况)。

  加大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将所能公开的考试招生工作信息悉数公开,推行“阳光招考”,详细解读招考政策。通过市招考办网站、业务QQ群、“阳光招生”手机短信平台、武汉教育微博、编印《武汉招考指南》、《答考生家长问》、召开咨询会等各类传媒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考信息。组织各区招考办面向广大考点学校加强政策宣传、落实招考信息公示工作。根据招考各环节工作的时间节点,适时向考生公开信息,让广大考生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查分、录取等环节中有最大限度的知情权。认真做好考生家长咨询接待、来信来访、政策解释工作,对公开的信息加强巡察反馈,确保信息公示后果的公平公正,市招考办未接到一例考生家长的投诉举报。

  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入学范围。制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第一时间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年初就布置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社区单元等因素,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并于6月15-18日向社会公示,要求在校园醒目处、社区、学校官网上对外公开,继续坚持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的要求。

   大力发挥政务微博服务政务作用。 “武汉教育”政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5200余条,新浪、腾讯、人民、新华网四个平台粉丝总量突破60万。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对2016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教育事业计划入学招生工作会、第32个教师节表彰大会及第二届武汉年度教师颁奖及座谈会等第一时间进行了微直播,发起“年度教师”“寻找最美乡村教师”等话题,加强师生参与及互动。二是继续通过“政务微播报”“招考加油站”等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的经验和成效,及时、全面、准确地传递网民关注、公众关切的教育民生热点、教育改革新举措;“教育万花筒”“精彩校园”集中展示各区教育工作亮点和中小学校的办学特色;“校长读书分享会”“国学经典大讲堂”“‘我爱我校’校训演讲比赛”“校园足球”等热点专栏,凝聚网民的注意,吸引网民及时互动和转发相关信息。三是继续通过“为您解答”、“就业季”、“教师资格认定”、“学生资助政策”等版块为广大群众师生答疑解惑。在中高考等舆情高发期,发起“2016武汉中考”“2016高考”等话题,对中高考政策、违规处理等进行图文说明和全面解析,并及时推送中高考录取查询、分数线查询等链接,发挥了良好的信息公示和舆论引导作用。

  四、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经过数次改进,我局政务公开的保密审查已经常态化,在严格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基本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培训学习。对机关干部进行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信息公开意识。

加强信息更新。定期对网站发布信息进行清理,删除失效信息和及时更新过期信息。


主办单位:武汉市教育局

地址: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5号(临时)

联系电话:65608435、65608407(夜间、节假日)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000014

网站ICP备案号:鄂ICP备20001766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1202000524 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