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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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8-05-26 18:4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0-891381 |
市属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各学校、幼儿园办学实际,现将2018年市属有关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强调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坚持按照规定的入学条件和服务范围组织好招生工作。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按全市计划招生意见统一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8〕13号)要求组织好新生入学工作;幼儿园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5〕16号)精神,由各园分别制订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核准后统一操作。常青花园地区学校、幼儿园所划定的服务范围为试用范围。在2018年组织新生入学、入园的过程中如遇特殊矛盾,本着依法依规维护稳定的原则,由学校、幼儿园之间协商解决。
二、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确保6月15日之前适时向社会公示经我局认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增强计划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各校各园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组织招生,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结合常青花园幼儿园办园条件和今年新入园幼儿的实际情况,市属常青花园地区幼儿园按照满席位招生的原则,计划下达招生班数。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于新学期开学前1—3周内向我局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并严格控制招生总量及班额。高中阶段学校计划调整在中招工作过程中按相关文件规定另行报批。新学年开学后,我局将组织开展对各校各园计划招生及办班、收费、事业统计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自违反计划招生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将严格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18年市属有关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
武汉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3日
2018年市属有关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
学校 | 招生计划 | 服务范围 | ||||
计划数 | 单位(人/班) | |||||
普通 中学 | 1.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 | 小学部 | 240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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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部 | 380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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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部 | 480 | 人 | 含国际部80人 | |||
2.武汉常青第一中学 | 300 | 人 | 面向东西湖区招收10人 | |||
3.武汉市常青第一学校 | 小学部 | 450 | 人 | 服务范围为:常青花园1小区、2小区、10小区、14小区以及8小区(1/2中心) | ||
初中部 | 500 | 人 | 服务范围为:常青花园1小区、2小区、10小区、14小区以及8小区(1/2中心) | |||
4.武汉市常青树实验学校 | 小学部 | 650 | 人 | 服务范围为:常青花园5小区、6小区以及11小区、12小区 | ||
初中部 | 450 | 人 | 服务范围为:常青花园3小区、4小区、5小区、6小区、11小区、12小区以及13小区 | |||
5.武汉外国语学校美加分校 | 小学部 | 320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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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部 | 320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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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部 | 100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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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 学校 | 6.武汉市交通学校 | 1100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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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武汉市仪表电子学校 | 800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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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 | 750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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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 | 460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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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武汉市机电学校 | 520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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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 | 600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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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学 | 12.武汉小学 | 240 | 人 | 按武昌区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 | ||
13.武汉常青实验小学 | 360 | 人 | 服务范围为:常青花园3小区、4小区以及13小区 | |||
幼儿园 | 14.武汉市实验幼儿园 | 8 | 个 | 服务范围原则为:常青花园4小区、11小区、12小区、13小区 | ||
15.武汉常青阳光幼儿园 | 4 | 个 | 服务范围原则为:常青花园1小区1—6村、27村,2小区大小7村、峻岭社区 | |||
16.武汉市常青童馨幼儿园 | 3 | 个 | 服务范围原则为:常青花园8小区、10小区、14小区 | |||
17.武汉常青育才幼儿园 | 4 | 个 | 服务范围原则为:常青花园2小区8、9、10村,3小区 | |||
18.武汉市常青童梦幼儿园 | 4 | 个 | 服务范围原则为:常青花园5小区、6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