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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2-05-16 16:21
发文单位 武汉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武教办〔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05-16 16:21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教育 索引号 010890019/2022-15795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武汉市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研究制定了《武汉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教育局

2022515


武汉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武汉市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结合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法治信仰,提升法治素养,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实践导向,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坚持服务导向,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目标。2025年,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教育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教水平显著提升,干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法治课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升,法治实践教育成效显著,“互联网+”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宣传重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落实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学校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重要位置,重点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重点宣传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推动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学好用好民法典。

(四)突出宣传教育法律法规。组织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实施“双减”工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等重点工作,加强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五)深入宣传与干部师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网络安全、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禁毒、交通安全、消防、食品安全、档案、保密、税务、防灾减灾、防治家庭暴力、防范校园欺凌、反有组织犯罪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涉外法律法规。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提升法治素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终身教育体系,让法治教育成为终身必修课,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干部师生法治素养。

(二)切实增强普法质效。根据不同岗位、年龄等人群的法治需求,推进精准普法,分类设计普法的目标、内容、方法和途径,探索开展菜单式普法,提高普法内容的适用性和实效性。

(三)深度融入法治实践。推动普法与依法治教紧密结合,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

四、重点举措

(一)实施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1.牢牢把握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将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引导领导干部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转变教育观念,坚持把维护教育公平、提升育人质量、保障受教育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深入推进教育部门日常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明确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治内容。完善教育系统干部法治能力培训机制,组织举办全市教育法治干部培训班,推动干部培训规范化、机制化。

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更好地引导教育系统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切实将中小学生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方法,加大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方法应用,细化法治课教学要求,加强教学行为指导和规范,着力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保证法治教育课时占比。加大学科融入法治教育力度,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日常实际,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法治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之中。强化对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的培育,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内容占比。

继续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推动网上宪法学习,进一步了解宪法基础知识,树立宪法基本理念。根据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组织设计分学段的宪法教育内容,选取适当的教育方式提升学习效果。健全活动机制,加强指导督促,将学讲宪法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实践活动等形式,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通过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持续开展“宪法晨读”特色活动。利用晨读、班(团、队)会、课外活动等开展宪法教育,在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契机学习宪法、参与法治实践活动。

3.注重提升教职工“普法主力军”的法律素质。结合学校依法治理的需要,贴近教师工作生活的实际,提高广大教师依法执教、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能力。要特别提高校长和管理人员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各种问题的能力。加强教师法治教育,突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教师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平等对待学生的意识,提高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和抵制侵害学生行为的能力。在教师资格考试中进一步加强法律相关内容的考核。实施教师全员法治培训,通过专题培训、法治报告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努力让每位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个学分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提高教师学习法律的积极性。

(二)实施法治文化创新行动

1.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促进法治文化阵地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同时便于师生学习理解法律、便于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学校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让校园内处处能体现法治元素。推动加强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基本实现每校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

2.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组织开展法治童谣创作,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推广法律。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项目。继续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歌曲、舞蹈、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情景剧展演、志愿活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3.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教育。组织开展校园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国家省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发挥其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体师生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三)实施法治资源整合行动

1.大力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通过政策支持、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设立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作规范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区建设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鼓励开设法治教育在线课程,加强和完善法治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努力推动中小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

2.不断完善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建立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评价与考核机制。推动学校加强与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交流沟通。与高校法学院合作,推选品学兼优学生担任法律志愿者。配合社区和家庭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四)实施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1.着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充实更多更专业的法治教育师资任教。在市级教师培训项目中落实相关法治知识内容,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和高中思政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建立法治课教学观摩、集体备课等教师研修机制。打造一批法治课精品在线课程。创新法治教学方式和手段,推动广大教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有意识地渗透法治教育的内容,同时注重通过依法执教“行为世范”,当好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养成的引路人。

2.持续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学校内部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深入推进学校依法治理。研究制订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知识要点,探索建立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和法治能力评测制度,将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学校引进专业法律人才,通过定期培训、挂职锻炼、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学校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组织开展国家、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3.推动健全教育普法服务保障体系。推动构建立体化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办好武汉教育法治在线等平台建设,为干部师生学习法治知识提供便利条件。组织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校长、教师等群体使用在线学法资源平台,通过网络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充分发挥武汉教育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加强校园法务室建设,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做到“一校一律师”,推进学校治理法治化。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市教育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普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科学研究制订本地区本单位普法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保障机制。要确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普法能力和水平。要将普法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鼓励地方和学校设立普法专项经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

(三)优化考核评价。继续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依法治教考核、教育督导评估和综合绩效考核等重要范围,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第三方评价,为改进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健全激励机制,及时宣传推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主办单位:武汉市教育局

地址: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5号(临时)

联系电话:65608435、65608407(夜间、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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