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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7—2018学年度工作要点

2017-08-24 16:22
发文单位 武汉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08-24 16:22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教育 索引号 010890019/2020-0484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内涵、优质、特色发展,促进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为武汉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工作

(一)坚持立德树人,继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1.完善德育工作体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建立健全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机制。深化有效德育工程,坚持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等级评价和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星级评价。积极开发利用德育校本课程,增强课程育人效果。

2.破解实践育人瓶颈。扎实推进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实验区工作,出台研学旅行指导性政策。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暨省会城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城际共同体。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管理规范化。组织开展红色主题班会红色电子护照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中小学生走进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基地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3.发挥文化涵育作用。深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文化建设,选树第三批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学校(幼儿园)。组织好我的中国梦”“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经典诵读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开学第一课”“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网上祭英烈”“向国旗敬礼等系列教育活动,培育传统文化,弘扬红色文化,提升大众文化。

4.强化生命安全教育。突出知行合一,落实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禁毒等安全教育活动。持续推进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工作,争创心理健康教育国家特色学校,大力建设市级示范学校、合格学校。坚持开展提升学生积极适应能力主题教育活动。有效预防校园欺凌。

5.提升综合育人效力。研制针对性措施,加大家庭教育指导力度。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培植优秀班主任、班集体和学生典型。建立优秀班主任展示交流平台,加强市级功勋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推进班主任工作专业化。学习宣传美德少年、孝心少年事迹。依托互联网+”,实现优质德育资源共享。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坚持办好专门学校。

(二)强化政府主导,促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

6.编制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系统总结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经验成果,制定启动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指导督促各区编制本级行动计划。

7.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工作。围绕扩大普惠性资源、完善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等4项试点任务,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完成“2017年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比例达到80%以上绩效目标。

8.优化学前教育常规管理。全面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武汉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坚持幼儿园等级认定和年检制度,持续提高等级幼儿园占比和优质幼儿园总量。加强幼儿园一日活动、招生编班、家园互动等环节的科学规范管理。建好用好武汉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学前教育项目。

9.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内涵。研制全市幼儿园课程建设指南。建立全市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组建第三批市级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推进幼儿园文化建设和起点阅读工作。办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交流展示第三届幼儿园三优成果。加强幼小衔接教育,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三)推进城乡一体化,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0.推进改革排头兵项目实施。开展市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试点。提请市人民政府印发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意见,构建和完善学区制推进、城乡学校共同发展、学校主动内生优质发展、干部教师交流补充、经费保障、创新评价促进等6项工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力求争当全面深化改革排头兵重点项目取得实效。

11.深入推进学区制建设。督促指导成立学区管理委员会,探索设置学区长。探索总结学区制实践模式,建立学区制捆绑式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2017年底中心城区100%以上的学校、新城区50%以上的学校实施学区制管理。

12.推进城乡学校委托管理。加强委托管理工作的调研指导。开展委托管理工作制度、实践模式和运行机制研究。丰富创新托管实践,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筹备委托管理工作终期评估。培育典型、总结经验,适时召开总结交流推进会。

13.深化小班化教学及共同体建设。完善合作交流与共同发展机制,探索跨区域学校抱团发展的新路径,促进被小班学校特别是农村地区小规模学校优质发展。

14.重视弱势群体关爱教育。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继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继续新建10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确保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5%以上。

(四)主动适应变革,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

15.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加强校本课程建设。引导普通高中学校借助信息技术,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指导高中学校开展学生生涯和学涯指导,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学生发展导师制度。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管理与指导,组织研究性学习研讨会和学生成果展览。推进学生社团建设,组织学生社团工作经验交流。

16.不断提升高中教育质量。加强新高考改革前瞻性、适应性研究,探索与之相适应的课程设置、教学管理、评价考核、保障机制等实施策略与办法。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系统。加强普通高中课程教学管理,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启动工作。加强高中教学、高三备考的研究与指导。推动建立市际协作机制,加强普通高中考试评价改革资源协作和经验共享。

17.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开展培育领航学校特色学校活动,引导高中学校建设特色课程体系,彰显办学特色。组建专家指导团队,研制特色学校创建标准,遴选领航学校、特色学校候选名单,加强跟踪指导管理。加强普通高中中外合作项目学校和国际课程实验班的课程、教学管理与指导。会同空军加强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

(五)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协调发展

18.加强特殊教育。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启动精准扶助残疾学生工作。组织学习实施2016年版《盲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组织全市残疾儿童少年文艺调演。协助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综合能力大赛活动。推进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开展特殊教育学校教材使用检查。协助召开全市特殊教育年会。

19.加强民族教育。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加强西藏中学、新疆班和民族学校工作,建立民族校(班)交流平台,探索加强民族校(班)思想品德教育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途径和方法。进一步丰富民族校(班)学生文娱生活。加强对民族校(班)食堂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用好内地民族校(班)专项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20.加强科技环保教育。深入开展院士专家进校园活动,推动科普资源上传教育云平台。组织全国科普日活动。开展科技竞赛活动。配合组织青少年科普国际夏令营活动。组织全市科技教育论坛。推广全国绿色学校、国际生态学校工作经验。启动市级以上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加强部门联动,运用新媒体,深化科技环境教育资源融合。

21.加强民办教育。加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课程、教学的管理与指导,引导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出特色。组织民办中小学校、园长教育教学管理专项培训。

(六)深化改革创新,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

22.深化教与学方式变革。继续深化高效课堂建设工程,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创新课堂教学模式,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断提升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突出学生动手实践和探究环节,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3.深入推进国家教育云试点。推进校园无线网络建设。完善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平台管理功能研发及应用推广。推进管理人员、教研人员、专任教师、技术人员空间建设与应用,充分发挥人人通在教学、教研和管理中的作用。推进中小学名优学校课程联盟建设,为一线教师提供优质资源服务。深化智慧课堂、同步课堂、名师工作室、课程社区、探究性学习等5个规模化应用,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组织三优(优课、空间、资源)评比。开展星级智慧校园创建。开展教育部教育云课题研究。探索建立高校支撑的购买服务第三方监管评估机制。研制中小学信息化设施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24.深化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加快开发和研制评价工具,开发信息化平台,建立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数据信息系统。组织完成大样本测试,分析测试结果,撰写测试报告。做好全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总结工作。依靠高校研究力量,争取教育部课程评价改革研究团队的领导和支持,力争在全国30个实验区中继续处于领先地位。

(七)坚持规范治理,推进基础教育科学健康发展

25.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逐步破解课程计划执行、招生入学、择校、借读、分班、补课、教材教辅征订、托管服务、过重课业负担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规范全市小学生托管服务工作。

26.加强学籍规范管理。做好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招生数据与全国学籍网对接工作。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做好高中新生信息数据导入省学籍网工作,审验高中新生学籍。研究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后学籍管理配套跟进办法。开展电子学生证功能拓展调研。

27.认真履行服务职责。配合市扫黄打非办做好校园周边出版物治理行动。做好地方教材的修订送审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协助开展校园及周边治理整治工作。会同市民防办开展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校评选报送工作。做好高层次人才、部队等子女入学工作。做好服务企业工作。

28.建立激励引领机制。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工作绩效目标管理。建立重点工作督查通报机制。开展基础教育年度成果选树交流活动,推介学校特色发展经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和教育教学成果覆盖面,促进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29.加强基教队伍建设。抓好处室支部党建,开展主题党日+”,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定期组织处室人员和基教队伍学习研讨活动,不断提高基教队伍素质。建立调研机制,开展重大改革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提高工作针对性、可行性。牢固树立群众至上”“服务至上理念,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三、月度安排

2017

7—8

1.制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7—2018学年度工作要点》。

2.组织召开全市2017—2018学年度基础教育工作会。

3.组织指导全市暑期中小学生走进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基地教育实践活动。

4.组织、指导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协调服务高层次人才、部队、企业、台商等子女入学事宜。

5.组建第三批市级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开展普惠性幼儿园监测工作。

6.组织开展学区制建设调研考察,研制深入推进学区制管理指导性文件。协调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建设。

7.完成学生毕业信息在学籍国网系统中升级的审核提交,办理中小生学籍异动。

8.组织汉台楚才作文竞赛获奖学生夏令营活动。

9.配合做好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师培训工作。做好《课堂作业》评议、选用、采购工作。

 

9

1.组织、指导秋季开学工作。部署中小学课程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督查学校规范办学工作。

2.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上好秋季开学第一课。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经典诵读活动。

3.举办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展示会。

4.全面启动全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督查2017年绩效管理推动发展专项目标(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完成情况。

5.开展委托管理工作中期评估。督促、协调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工作。检查、验收并启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

6.组织高三九月调考和质量分析。召开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会。

7.开展特殊教育入学情况调查。制定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综合能力大赛活动方案。

8.启动星级智慧校园建设。协助组织举办第十七届中国教育信息化创新与发展论坛暨2017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成果展览会。

9.办理中小学学籍异动。督查和通报国网学籍核办进展情况。组织民防教育教师培训。

10.调研义务教育武汉市地方教材区级免费发放情况,研究2018年市级地方教材免费事宜。

 

10

1.召开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部署会,启动长江中游城市群暨省会城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城际共同体项目。

2.开展第三批市级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学校(幼儿园)和第五批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评估验收工作。

3.开展省级学前教育示范区及省、市级示范幼儿园推评工作。

4.完成全市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教育质量十项指标、义务教育九年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统计。

5.组织义务教育排头兵项目推进会。

6.协调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调研。

7.组织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专家团队到校跟踪指导。组织新高考改革调研。

8. 开展绿色学校创建评审、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和督查市级科技竞赛过程管理。

9.协助组织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外出培训。

10.办理中小学生学籍异动。督查和通报国网学籍核办进展情况。开展教材及教辅资料专项检查调研。

 

11

1.组织全市中小学有效德育等级评价和星级评价。调研中小学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情况。

2.举办全市第三届幼儿园三优成果展示活动。

3.筹备全市小班化教学及小班化教学共同体建设交流研讨活动。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运行使用情况调研。

4.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生涯和学涯指导研讨活动。

5.举办全市残疾儿童少年文艺调演。协助组织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综合能力大赛活动。

6.开展全市环境小卫士十佳环保好少年评选。

7.审核注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办理中小学生学籍异动。督查和通报国网学籍核办进展情况。

8.组织开展星级智慧校园评选。

9.组织开展中小学执行课程计划情况检查。

 

12

1.总结2017年全市基础教育工作。

2.召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推进会,启动武汉教育电视台家庭教育栏目。

3.召开市级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推进会。

4.组织义务教育排头兵项目年度工作总结交流会。

5.调研指导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

6.协助召开全市特殊教育年会。组织全市科技教育论坛。指导开展三防教育月活动。

7.办理中小学生学籍异动。督查和通报国网学籍核办进展情况。配合做好高考报名工作。

8.组织全市教育云三优评比成果展示。

 

2018

1

1.指导做好学期期末结束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评工作。

3.出台加强幼小衔接教育的指导意见。

4.组织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社团经验交流会。

5.公布中小学生竞赛项目,印发竞赛考试明白卡。

6.组织市学籍管理工作交流会暨市级学籍管理业务培训。

 

2

1.做好期末结束及寒假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生寒假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2.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工作,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入学情况数据统计上报,组织中小学执行课程计划、教材教辅管理和规范办学行为检查。

3.举办省、市级示范幼儿园课程展示交流活动。出台全市幼儿园课程建设指南。

4.组织全市高三二月调考及质量分析会。

 

3

1.召开全市深化中小学有效德育建设工程推进会。开展学雷锋系列活动。

2.推进全市幼儿园等级认定网络平台和招生平台上线。

3.部署全市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委托管理和小班化教学共同体工作。督促指导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融合教育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

4.组织高三备考工作联合视导,组织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理化生实验教学研讨会。

5.启动2018院士专家进校园活动。

6.督促完善普通中小学毕业学生档案信息。

 

4

1.组织开展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优秀作品和市级功勋班主任工作室、十佳”“百优班主任推评工作。

2.开展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

3.部署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组织分配生、网招生等招录工作。指导完成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完成军人子女及优抚对象等中招优录审核。

4.开展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及委托管理工作调研。

5.组织全市高三四月调考质量分析会。组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现场研讨会。

6.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宣传周活动。组织科技小人才审核。

7.组织教育云规模化应用现场推进会。

 

5

1.印发全市中小学2018—2019学年度执行课程计划、期末结束及暑期活动安排等有关文件。

2.举办中小学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

3.组织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4.调研指导全市义务教育小班化教学共同体工作。

5.组织高三备考工作联合视导。

6.指导做好初三学生中考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7.组织开展全市科技教育周活动。

8.组织全国助残日活动。

9.布置普通中小学教材选用、征订工作。

10.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空防灾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11.审核办理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和毕业学生学籍档案验印,整理毕业生名册归档。

 

6

1.做好2017—2018学年度基础教育工作总结。

2.配合组织高考、中考和小学毕业考试工作。

3.指导幼儿园、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招生入学有关工作。

4.组织全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推评活动。

5.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禁毒宣传月活动。

6.开展全市中小学禁毒宣传月活动。组织6.5环境日宣传活动。

 

 

 

武汉市教育局

201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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