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学历学位信息联网共享、查询、认证机制已经建立,省教育厅对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工作进行了调整的实际情况,经与市委组织部协商,我局研究决定,自2018年10月24日起,不再受理国家权威机构网站可查询或认证的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能通过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渠道查询或认证的学历学位,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登陆国家权威机构网站进行查询复核。国家权威机构网站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二、不能通过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渠道查询或认证的学历学位,仍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武组通〔2016〕31号)规定执行。
武汉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