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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编制对口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表》(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恳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修改建议,并于2017年5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
电子邮箱:14656968@qq.com。
区级行政审批办事指南表(缓学审批).doc
区级行政审批办事指南表(教师资格).doc
区级行政审批办事指南表(民办教育审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