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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问题的承诺整改方案

2014-07-16 14:39
来源:市教育局

为落实好电视问政曝光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依据《关于印发〈2014年重点问题承诺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治庸办发20144号)要求,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回应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对师德师风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加大对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问题的调查处理力度,查处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师德教育。以抵制有偿家教为重点内容,全面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教书育人的理想信念,自觉规范从教行为。开展师德承诺活动,教育广大教师自觉抵制在校外有偿补课,在培训机构兼职取酬,为社会培训机构推荐、介绍、组织生源等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2.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研究制定两个文件: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的相关规定,研究出台我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实施细则;二是研究制定师德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师德考核工作,加强对教师师德行为的奖惩。

3.建全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有偿家教投诉定期分析制度,并向相关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4.强化师德考核。完善师德档案制度,将教师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的首要内容,对经查实确有组织、参与有偿家教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有偿家教投诉多发的地区和学校,要约谈相关负责人。

5.加大查处力度。有偿家教问题投诉查处率达到100%,并对投诉人进行认真回复说明。加大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派员实地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局部地区、个别学校的有偿家教问题,一经查实,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布置(7-8月)

1.成立市、区教育局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部署年度任务;(7月,监察室、教师工作处负责)

2.公布市、区教育局有偿家教举报电话;(7月,监察室、教师工作处负责)

(二)深化推进(8-10月)

1.结合市、区、校三级教师培训工作,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道德教育;(8-9月,教师工作处负责)

2.研究制定我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及师德考核办法;(8月,教师工作处负责)

3.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师德承诺活动;(9月,教师工作处负责)

4.宣传我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及师德考核办法;(9-10月,宣传部、教师工作处负责)

(三)检查总结(11-12月)

1.各区教育局对本地区有偿家教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教育局;(11月,监察室、教师工作处负责)

2.落实师德档案制度,开展师德年度考核,对开展有偿家教的教师予以年度考核不合格处理;(11-12月,教师工作处负责)

3.对全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有偿家教等重点问题进行通报;(12月,监察室、教师工作处负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有偿家教承诺整改活动,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意义十分重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关局领导为负责人,监察、教师、宣传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和推进承诺整改活动。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对承诺整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2.认真办理投诉。对受理的投诉举报,按被投诉对象的人事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区属中小学教师的投诉举报,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主进行调查处理;市直属中小学教师的投诉举报,由市教育局及所属学校负责查处。各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要明确有偿家教投诉的具体经办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各单位要为经办人员调查取证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对受理的举报投诉,应于15个工作日内回告办理情况,原则上应得到投诉人的满意评价。

3.主动接受监督。各区、相关学校要开辟渠道,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社区居民、学生家长等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承诺整改活动,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各区要定期不定期通过网站、宣传栏通报承诺整改的进展与效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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