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市级评估操作规程》,经学校自评申报、区级复评推荐和市级评估验收,市语委、市教育局拟认定武汉市汉铁高级中学等23所学校(幼儿园)为第九批“武汉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武汉市汉铁高级中学 江岸区汉铁小学
武汉市第十二中学 武汉市第十一中学
武汉市第二十七中学 武汉市第三职业教育中心
武汉市第二职业教育中心 武昌区回民小学
武汉市第四十九高级中学 青山区第二幼儿园
洪山区旭光学校 洪山区南望山小学
江夏区实验高中 江夏区机关幼儿园
东西湖区凌云幼儿园 蔡甸区侏儒中心小学
汉南区纱帽中学 黄陂区前川第三小学
黄陂区祁家湾中学 新洲区第一初级中学
新洲区辛冲镇中心小学 武汉东湖高新区九峰第一小学
育才小学武汉经济开发区分校
公示期自2014年5月19日起至2014年7月4日24时止。对上述学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语委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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