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单位:
武汉市教育局
承诺人:
刘英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徐定斌 市教育局局长
承诺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现作如下承诺:
1.严格执行中小学生校服自愿购买原则。加强学校对学生校服采购的过程监管;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质量监督部门在新学期开学、季节交替和校服更换之际,对校服购买的自愿原则执行情况以及价格、数量、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学生权益。
2.中小学生教辅材料征订“一教一辅”执行率100%。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等4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规定;严格遵循教辅材料推荐、选定、代购等程序规定;教辅材料正版率100%;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文新广电、物价、纠风部门,每学期对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规范。
3.由学校出资为学生办理校(园)方责任险,办理率100%;学生商业性保险由家长自愿选择办理,学校不组织、不代办、不参与。
4.对自愿到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提供餐食服务;学校食堂所有餐食明码标价,价格以伙食支出的实际成本为依据;学校每季度对学生伙食收支情况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学期结束时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学校和教师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侵占学生利益。
5.主动接受社会对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监督。每学期开学初,在媒体公示经物价部门许可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及媒体代表为教育行风监督员,对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明查暗访。
6.严格责任追究。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督查、检查全覆盖,成立督查专班对承诺履行情况及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问题直查严处,对责任人严肃追责;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一律先行免除责任人职务,再办理相关手续;查处率100%。
7.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回复,查处、回复率100%;投诉电话65608550(市教育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