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已连续48小时下降至200以下,市雾霾天气应急处置专项应急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1月12日20时起,终止我市雾霾天气应急三级响应。
按市政府应急办要求,市雾霾天气应急处置专项应急委员会将根据市环保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对(AQI)指数在200以上的空气质量污染程度的监测,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请我市中小学校在市政府应急预案发布实施应急响应后,派专人登录市环保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每天通过网站发布的各监测站点的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适时终止和调整应急响应。